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供电公司:
现将《龙岩市优化公共设施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审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优化公共设施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审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龙岩区域内电力、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审批,有效压缩办理时限,助力我市电力、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的范围为满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需求的占道挖掘施工工程,包括小型占道开挖工程。
前款所述的小型占道开挖工程包括:1.电力管线方面:适用于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管线埋设施工;2.给水管线方面:适用于管径不超过DN100、用水户红线与市政主管不超过200米的供水管线;3.燃气管线方面:适用于设计压力0.4兆帕以下、用气用户红线与市政主管不超过200米的燃气管线。
三、具体措施
(一)实行全程代办,优化审批服务
用电、用水、用气等各类公共设施接入服务需办理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申请的,由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全程代办,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占道挖掘行政审批手续。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住建部门,供电公司
(二)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用电、用水、用气等各类公共设施接入服务需办理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申请的应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其中:供电企业线上提交申请占掘路施工的电力业扩外线工程(业扩接电相关)项目,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破路行政审批时限分别不超过3个、5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
(三)简化审批环节,规范申请条件
市政管线(道)工程项目挖掘长度200米以内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挖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竣工测绘报告及竣工图备案;路径200米以上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机动车道的,需具备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通过的《交通组织方案》。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成后五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供电公司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电水气供应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出管线工程挖掘占道审批的新举措,并对代办服务质量、承诺时限等开展指导监督,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一线窗口人员培训力度,公开审批所需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确保本方案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本方案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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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优化公共设施管线接入服务占道挖掘施工审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6.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