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5-01-14 16:37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龙城规〔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5年1月8日印发。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 号)及《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龙司〔2021〕61号)均要求,“四张清单”需实施动态管理。

  为契合《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执法队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岩委编办〔2024〕83号)及机构改革相关方案明确的执法体制执法职责的调整变化,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基础上,进行部分调整修订,形成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过程如何?

  答:该《通知》于2024年年初开始调研谋划,11月19日初稿完成并征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见。11月29日至12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7日,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8日印发本《通知》。

  三、《通知》调整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调整后,“四张清单”事项共55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8项,从轻处罚事项22项,减轻处罚事项4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项。主要变化体现在:

  (一)不予处罚事项:新增市容管理事项2项;删除违法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大气污染等非城市管理主管领域权责事项9项。

  (二)从轻处罚事项:新增城市道路管理事项5项;删除违法建设权责事项1项。

  (三)减轻处罚事项:删除油烟污染的权责事项1项。

  四、《通知》什么时候正式实施?有效期几年?适用范围?

  答: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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