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空中花园、空中街巷绿化配置要求及植物推荐名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4-19 14:47

  一、出台背景

  为填补我市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空中花园、空中街巷在绿化配置及植物品种选择方面的空缺,加快推动立体生态住宅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龙自然资规〔2023〕3号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龙岩市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空中花园、空中街巷绿化配置要求及植物推荐名录(试行)》(以下简称《要求(试行)》),以指导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的绿化种植工作,进一步加强绿化配置和植物选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立体绿化技术标准》(DBJ/T13-124-2021)、《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福建省屋顶绿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303-2018)等规范标准,以及《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等条例导则,并参考广东、上海、浙江等地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的实际应用情况,制定本要求。

  三、适用范围

  《要求(试行)》适用于龙岩市中心城区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中明确可作为立体生态住宅的住宅、商住等项目。

  四、主要内容解读

  《要求(试行)》共包括3个章节,15个条文及1个植物推荐名录。第一章为基本要求,分别就编制目的和依据、术语界定及适用范围进行了阐述。第二章为植物配置要求,该章节根据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空中花园及空中街巷的结构特征,结合我市立体绿化应用现状,分别就种植原则、生理习性、绿化造景、光照要求、安全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为其他方面,明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

  基于龙岩市中心城区立体绿化植物应用现状,综合考虑植物的景观效果和生长特性,形成立体生态住宅建筑植物推荐名录。该名录划分为乔木类、灌木类、草本类及藤本类4大类,其中,乔木类包括鸡爪槭、罗汉松等11种;灌木类包括龟甲冬青、红花檵木等45种;草本类包括狐尾天门冬、麦冬等38种;藤本类包括爬山虎、使君子等17种。

  五、实施期限

  《要求(试行)》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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