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7-24 15:07

       一、背景依据

       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自我局成立以来,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经历了2013年初次制定2016年重新修订2018年和2021年部分修订等四个阶段,对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为适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践,有必要对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重新梳理完善。

       二、目标任务

       通过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合理限定裁量幅度,保障执法大队依法、规范、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城市管理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工作进展

       2022年9月起,我局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内容和工作实际,全面收集梳理城市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四十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对内征求局属各单位意见,对外2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进行逐一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次《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规则》主要内容

       《适用规则》共15条。主要对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法制审核、危害后果、本数原则等规则进行设定,统一思想,避免引起歧义。

       (二)《裁量基准》主要内容

       共247项,涉及我局现有职责范围内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本次是对我局裁量基准的整体梳理完善,通过对每项处罚权的违法情节以及处罚基准作出相应规定,减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权限,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制定裁量基准坚持以下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定裁量基准,法律未规定可以处罚的不得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严格控制在法定幅度范围内,保障行政处罚的有效性。

       2.分级分档原则。对违法情节设定不同的等级档次,对应设定不同的处罚基准,违法情节设定力求贴近执法工作实际,保障处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对占道经营的处罚,按照道路的属性(分主干道、次干道、其他道路)和占道面积大小设定不同的处罚标准。如,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根据当事人的整改进度(分规定期限内改正与否、案件调查终结前改正与否等)和违建面积大小设定不同处罚标准。

       3.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危害情形或后果存在不确定性且无法量化的处罚事项(如,对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处罚),参照省住建厅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表述,将危害后果的表述设定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档次,行政处罚时结合案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影响作出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