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2-11-17 16:46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 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根据我市“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要求,制定《龙岩市进一步关心关爱环卫工人 十项措施》。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解决一线环卫工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 待遇低、安全风险高和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有力促进环卫事 业健康发展,引导全社会尊重、理解、支持和关心关爱环卫 工人。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收入水平。全市环卫工人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每年5月-9月,环卫企业应按规定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依法足额发放加班工资;对获得县级以 上劳模称号的环卫工人,退休后由社会保障部门给予每人每 月一定的荣誉津贴补助。
(二)落实社保待遇。环卫企业应依法与环卫工人签订 合同,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再补充购买意外伤 害险。
(三)改善劳动条件。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企业加快改造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提高环卫作业机械清 扫率;积极建设环卫工人休息室,建立环卫工人爱心饮水点。
(四)强化作业安全。环卫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作业着装,配备使用 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定期开展环卫工人 安全培训。
(五)保障福利待遇。县(市、区)政府应积极为符合 条件的环卫工人申请保障性住房提供帮助,保障符合条件的 外来环卫工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定期组织 环卫工人进行疗养。环卫企业应保障环卫工人休息休假权, 积极动员环卫工人加入工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 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一次职 业健康体检,在重要节点对环卫工人进行慰问。
(六)完善救助机制。县(市、区)政府应合理保障环 卫职工救助资金需求,设立“环卫工人专项救助资金”。环 卫企业应建立困难环卫工人档案,有条件的环卫企业可主动 筹集“爱心扶助金”“资助环卫工人子女上学基金”等。
(七)加强社会宣传。加大环卫系统典型人物、先进事 迹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志愿服务。
(八)常态督查落实。县(市、区)政府加大对环卫行 业用工和环卫工人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就 学等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力度。
(九)建立惩戒机制。县(市、区)对环卫企业劳动用 工不诚信或者未按有关规定落实环卫工人福利待遇的不良 行为记录纳入本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环卫协会应当加 强行业自律。
(十)开展维权服务。县(市、区)政府依托法律援助 中心、司法所建立“环卫工人维权服务站”,为环卫工人遭 受不法侵害时提供免费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免费提 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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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 2022.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