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查处整治龙岩中心城区部分停车场以跨场联动限制车辆离场等方式追缴他场欠费违法行为的建议》提案(第2026411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停车场运营管理
我市目前同一收费主体管理的停车场在充分公示、可查询补缴信息的条件下,存在追缴本收费主体产生的历史欠费的情况,同时收费主体开通了申诉渠道,对有疑问的收费可进行沟通,以保障车主合法权益。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一是督促停车场合法经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法制宣传,引导停车场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拓宽追缴渠道,如电话、短信提前告知;加强提醒义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完善系统便民功能。督促停车场运营单位优化收费系统,新增欠费明细查询、异议申诉、错缴退费、投诉反馈等功能,充分保障车主的知情权、退费权,有效解决数据误差、误扣费、重复追缴等问题。三是规范公示告知行为。督促各停车场在入口显著位置、线上缴费页面,公示收费标准、欠费追缴范围、申诉渠道等,禁止利用模糊提示、单方规则强制捆绑收费,保障公平透明消费。
二、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今年4月份,我市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成立龙岩市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5月份正式上线便利停车意见建议“专属一张码”,遇到停车不便利问题,随时随地扫码就能提诉求,也可通过关注“龙岩交警”公众号,点击“停车意见”进入页面,即可反映相关问题。同时,市专班派专人驻点市12345中心,成立停车诉求专席,建立自然资源、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住建、市场监管等专班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动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快速响应协调处置机制。市民可通过12345或e龙岩等多渠道迅速反映停车场跨主体捆绑收费、强制追缴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作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协同管理。我局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有关停车场强制交易、捆绑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限制车辆离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价格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捆绑收费、限制离场等违法行为线索,第一时间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进一步实现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广大车主合法权益,助力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合法合规运营。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游 麒
联系电话:0597-2258660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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