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市委会:
您好!您提出的《加强新能源公共停车位管理,优化我市市区停车环境》(第2026405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差异收费,强化价格杠杆调控
我局积极配合发改、市场监管等价格管理部门实施停车服务差异化收费政策。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医院、公园、体育场馆等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实行新能源汽车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新能源车辆在公共停车位正常充电期间,给予2小时免费停车优惠,切实降低新能源车主用车成本。
二、多举措化解充电车位被挤占问题
为解决新能源汽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停车场经营者在有条件设置充电桩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内已采取相关措施增设充电停车泊位。一是在充电车位醒目处设置“未充电不占位”的提醒标识,或临时占用时将车钥匙交给停车场管理人以便挪车;二是在充电车位上设置车位挡板,只有扫码准备充电时,挡板才会自动落下,方可停入泊位;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引导非充电车辆停入常规泊位,或在充电泊位紧张时及时通知临时占用车主挪车。
三、加强运营管理和智能化充电引导
一是压实停车场运营方主体责任,督促其履行日常管理、现场劝导、秩序维护职责,杜绝管理缺位问题。二是引导新能源车主借助停车小程序,如城发停车、路边停车,或导航软件APP,如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准确定位充电桩位置和查询空闲桩位、收费标准等信息,了解充电桩实行的动态错峰电价,方便避开高峰期错峰充电。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全省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探索新能源公共车位管理问题,配合工信部门增设充电桩,配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收费政策,借鉴先进地市做法,督促规范运营服务,不断优化我市新能源停车充电环境,助力低碳龙岩建设,推动我市绿色交通体系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游 麒
联系电话:0597-2258660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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