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公园规划中合理配套公厕等便民设施的建议》提案(第2026409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心城区城市公园公厕等便民设施配套情况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城市公园便民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公园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从严把关。龙津湖公园、石锣鼓湿地公园等已建成的中心城区城市公园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据《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等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按公园游人容量设置厕所数量和规模,服务半径不超过250米,男女厕位比例适宜,公厕布局与公园人流动线、功能区域相协调。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上述已建成公园的公厕等便民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市民日常游园需求,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二、关于提案提及的相关项目情况说明
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公园如厕不便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认真调研。您提及的“翠屏山公园”对应为“龙岩麒麟山翠屏山片区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该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约26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灾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配套辅助工程等,属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此外,还有龙州湿地项目(园田塘蓄洪湿地建设工程)、东肖溪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红坊溪流域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等项目,均属于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这些项目以生态修复为首要目标,通过地灾治理、水环境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将原本废弃的矿山、低洼易涝地、受污染河道等区域进行系统性生态整治,旨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自然生态功能。上述生态修复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均使用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金管理严格遵循《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不符合资金用途要求的设施建设支出。因此,上述项目在现阶段仅完成了生态整治,尚不具备齐全的游憩服务功能,暂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城市公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项目在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已初步形成了环境优美的郊野开放空间,客观上为周边市民提供了亲近自然的场所,不少市民自发前往休闲游览。我局充分认识到市民对该区域完善配套设施的需求与期待,也理解市民在游览过程中如厕不便的实际困扰。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生态修复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市民需求、资金保障等因素,适时开展公园规划论证与方案设计,积极策划功能提升项目,多渠道争取后续资金支持,推动上述区域分步完善公厕、标识系统、休闲健身器械、环卫设施、照明监控等功能服务设施,逐步实现从“生态空间”向“城市公园”的升级转变,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利、舒适的休闲游憩环境。
领导署名:许建晖
联 系 人:石慧琼
联系电话:0597-2258535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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