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升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化破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题、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建议》提案(第2026412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龙岩市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于2022—2024年间牵头全市累计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13731个(其中2022年、2024年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4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示范项目建设任务,2024至2025年,按照“应建尽建”建设准则,新增充电泊位10391个,并获省级补助资金361.12万元。通过以上两次集中建设,我市累计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24122个,配建比例2.1:1(超出省住建厅要求的5:1),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应建尽建。对于确无场地条件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的少数小区,居民可通过周边公共场地集中充电设施满足充电需求,我市居民充电需求目前基本得到满足。
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情况
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既有住宅小区分类施策”的推进策略,规范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电报装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切实打通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依托方案落地推进,推动物业小区建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1668个。
三、强化行业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龙城〔2026〕22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企业责任,加大对物业小区“飞线充电”“楼道充电”、违规停放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由局领导带队前往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42个,均已督促整改完毕。同时,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检查内容,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市物业企业负责人开展检查2662次,整改问题2582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并通过“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结合物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监管,倒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责任,补齐管理服务短板。
领导署名:林文荣
联 系 人:谢珊燕
联系电话:0597-2258883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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