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中心:
现将《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点任务稳步推进。推进构建“大城管”格局。推动城管委、城管办重新实体化运作,积极提请城管办召开城市管理专题协调会议、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题调研,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创城总评攻坚。重点开展市容市貌、空中缆线专项整治,市容立案查处228起、罚款约6.4万元;创建完成19条精细化管理示范街;中心城区七个街道192条背街小巷完成空中缆线问题整治,完成率73.28%;永定区有序推进339处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顺利通过省住建厅复查;龙津湖公园、中山公园等公园绿地创新开放共享试点;市植物园顺利开园, 18个“补短板”口袋公园项目现已建设完成14个。推进“大爱龙岩”品牌建设。协调各方为中心城区环卫工人发放慰问金、高温补贴等240万元,组织170名环卫工人参加职工疗休养活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为139户挂钩脱贫户提供帮扶慰问金(品)约13.27万元,为结对共建社区、挂钩帮扶村争取项目资金26万元,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积极与广州开展对口合作。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对口合作协议,促成广州市局来岩指导、交流学习2次;组织业务骨干前往广州市实地考察学习1次。
(二)生态环保稳中向好。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巩固“静夜守护”成果。道路扬尘污染立案查处16起、罚款约4.94万元;处理施工噪音扰民e龙岩投诉302件,同比下降3.51%。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投入运行,实现中心城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督促指导漳平市如期完成东坑及五个乡镇垃圾填埋场整治与场地修复项目。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新罗、上杭、武平顺利通过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县创建验收工作;全市累计建成分类点位2118个,覆盖面达100%;省定200座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任务全部完成;策划开展首届全国城市垃圾分类宣传周“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教材2万册;牵头完成住建部来岩督导检查反馈45个问题整改。
(三)城市建设品质不断提升。扎实推进2023年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共策划生成4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3.31亿元,完成投资额93.12%。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按期完成陈陂溪部分河岸照明改造、溪畔公园(小溪河汇合口河滩公园)、龙津河幸福河湖建设示范河段照明改造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高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累计办理e龙岩投诉转办件7707件,结案7707件,结案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强化智慧化系统建设应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应用数字城管、执法办案系统、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等5个业务平台,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化工作。
(四)行业监管抓紧抓实。强化违法建设治理。2023年共立案查处新增违法建设面积9121.08平方米,同比下降66.95%;全面完成世纪天成顶层6600平方米违建拆除。强化渣土管理。推动市政府出台《龙岩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南城塔后坑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核准处置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土方量299万方;渣土类立案查处65起、罚款约14.59万元。强化物业行业管理。公布2022年度全市“红色物业”星级评价结果,通报表扬五星级物业服务企业19家、五星级物业项目55个;深化物业党建联建,联合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龙岩市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我市“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创建工作经验2次在全省物业党建联建暨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深入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应当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350.63万元已全部存入专户;全市累计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4003个,完成率102.64%。
(五)机关运转日益规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等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新编制完成城市管理权责清单事项共159项,牵头开展《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条例》《龙岩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强化财务管理。持续推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累计完成竣工财务决算送审项目211个,送审率占本局应完成项目数的91.34%;推进闲置资产盘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道路占用挖掘补偿费等应征收费用的收缴率,2023年非税收入约3049.84万元(其中: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约188.65万元);完成新一轮中心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05处;启动防暴雨、防台风应急响应9次,组织开展中心城区防汛防涝综合演练1次;完成北三环(红岭)隧道病害修复项目,持续推进龙腾北路五期地质灾害点项目建设;完成中心城区27座桥梁安全检测,我局在2023年全省城市桥梁管理培训班上作桥梁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典型发言。
(六)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坚持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25次、专题研讨11次,局领导上党课21次,全年开展教育培训38场次,受训对象3280人次;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本局年初确定的52项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50项,2项不实施;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完成11个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11份;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完成本局7个问题及1个专项整治项目整改销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主动跟进,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成局本级、支队、指挥中心内部审计27个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执纪,修订《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问责机制》,持续刀刃向内纠治行政执法领域违规违纪行为;今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集体1次、个人6人次。局机关纪委工作经验做法在市直纪工委专题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为70余名干部职工子女提供暑期托育服务,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积极选树正面典型,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共3人被住建部评为全国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3个集体和16人次获评省、市荣誉或表扬;组队参加我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中荣获行业组团体总分第八名;推荐3支代表队参加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获团体组竞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策划谋划不足。如,海绵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接市发改、财政等部门不主动,提前谋划不到位,项目资金推进力度不够,“补短板”口袋公园项目、中心城区内涝点治理等工作进度一度滞后。二是民生事项成效不明显。如,未能主动将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相结合,摊点规范化管理举措少,疏堵结合不足。又如,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参与率、准确率较低,制约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三是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协调不够。如,对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在规划、建设阶段主动介入少,造成部分市政道路建成投用后开口选址不合理,或是掉头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甚至影响安全。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城市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深化党的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大力培育机关党建品牌,丰富“红土城市大管家”品牌内涵。以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问责机制为抓手,持续查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问责问效。全力抓好抓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城市管理队伍作风不断向好向上。
(二)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理顺“大城管”运行机制,优化市城管办组织架构,科学界定城市管理责任边界,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导则,健全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市政府出台市政基础设施“规建管”衔接机制,源头加强对市政设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
(三)提升城市管理品质。编制《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专项规划》《龙岩市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空中花园、空中街巷绿化配置要求及植物推荐名录(试行)》等行业标准,填补城市标准化管理空白。抓好政策对接,策划一批城市管理品质提升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打造城市园林绿化亮点,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做好海绵城市相关市政设施移交管养,常态化开展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检测,打造运行及维护样本。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健全“四分类”体系,提升前端投放质效; 在南城街道试点开展物业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并逐步全市推广;指导漳平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完成省定140座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任务。持续跟进南城塔后坑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动生成新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四)巩固创城成果。对标创城新标准,开展新一轮创城工作,深化市容市貌常态管理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出店经营、无序外摆等群众关注问题,提升整治成效。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抓实绿化品质提升建设项目。深化“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持续开展“爱心扶弱”专项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
(五)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回头看”。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安全运行,巩固新增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建立市县两级生活垃圾终端跨区域应急协同处置机制,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深化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点题整治”,持续巩固“静夜守护”整治成果。
(六)强化物业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作用,强化党建引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力度,助力基层治理,打造服务品牌。深化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加强小区公共收益、专维金管理使用,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检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成立物业行业招标专家库,规范开展物业行业招投标工作。完成352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七)深化智慧化建设。全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主要功能建设。深化拓展执法办案系统、户外广告管理平台、渣土管理服务平台运用,大力推广应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推进省执法平台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应用。
(八)加强法治建设。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条例》《龙岩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健全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体系,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九)深化违建治理。持续保持违建治理高压态势,从严从快处置新增违建,重点整治新交付小区占用顶层公共露台、占用公共绿地违建以及违规装修,城市道路两侧施工遗留工棚逾期未拆除等行为。根据历史遗留违建“一案一策”、分类处置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历史遗留违建化解工作。
(十)狠抓财务管理。持续推进剩余20个历史遗留未完成竣工决算项目报审工作。继续抓好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推进公厕内广告招租、报废资产拍卖等工作。持续抓好应征收费用征缴工作,重点开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不断提高收缴比例。
(十一)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健全城市防洪、排涝等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环卫设施、市政桥梁、隧道等动态监管和预警处理。推进中心城区剩余11处易涝点整治,完成龙腾北路五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处置项目。监督指导服务外包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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