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大队、中心:
现将《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市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1.圆满完成年度创城攻坚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文明经营劝导志愿服务活动108场次,参加活动1602人次。累计取缔占道经营等2.78万余次、清理各类广告3.2万余处,市容立案211起、罚款约6.6万元。全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局做法在省住建厅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开展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静夜守护专项行动,严查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行为,共处理群众投诉299件,作出行政处罚12件,罚款22.7万元,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扣分1家;群众投诉较2021年下降51.2%。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问责机制的通知》,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打听案情、干预案件、请托说情的情形予以重点监督,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队伍工作作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新编制完成城市管理权责清单事项共156项。制定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操作指南、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西陂大队谢邱龙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3.实施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30个子项目已完成17项,其余13项正稳步推进。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9处中央分隔带及出入口微改造及溪西桥、莲南桥维修加固工作;完成LED路灯改造2926盏,提前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中心城区路灯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组织做好《龙岩市主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计方案》修编工作。积极推进2022年度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共策划生成2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累计完成投资约4.65亿。长汀县兆征路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在省级专家评审中位列全省第三。
4.牵头推进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交警、新罗区等部门开展中心城区乱收费、乱停车、乱占停车资源等问题专项整治,核实整改价格举报88条、处置违停141531起、拆除违规地锁120个,彻底解决人民广场、商务板块等重点区域“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开展中心城区经营性停车收费情况调查,牵头推动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专项行动。牵头起草《龙岩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推动完成12950辆共享电单车智能头盔改造升级,安装蓝牙道钉2700个。
5.推进绿化节点改造提升。全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以三角梅为主题对中心城区主干道进行花化彩化景观提升。建成平寨公园、莲庄花溪景观工程、龙津湖公园提升工程、美术馆路及新区滨河绿道提升工程。在人民广场、龙津湖公园、石锣鼓湿地公园、动车站等重要节点布设6处绿雕景观,营造喜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协助做好古田会议会址后山风景林管养工作。
6.强化生态环保攻坚。收集处置各类生活垃圾约31.7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配合协同处置非涉疫医疗废物1226.26吨。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综合主厂房、安环楼、综合楼结构封顶,1#锅炉、焚烧炉炉排完成安装,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2.8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0.3%,预计2023年2月底点火试运行;完成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增设防渗膜项目,实现场内填埋区扩容8万立方米。做好建筑垃圾“疏堵结合”处置工作,核准处置建筑垃圾361万方,持续推进曹溪坑头、江山李子隔、南城塔后坑二期等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滴撒漏”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队员7112人次,立案查处101起,罚款32.4万元。
7.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市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1832个,覆盖约42.8万户居民,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居全省同类城市第一名。永定、长汀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县工作有序推进,提前完成覆盖率100%的创建目标。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三明工作,推动中心城区优秀工作经验和做法“走出去”。
8.从严推进违建综合治理。创新违建治理“四严四促”模式,通过加大巡查管控、e龙岩投诉件复查等方式严控新增违建,建立履职尽责后案件登记管理制度,实现责任追究和案件处置的“双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78起,涉及面积2.76万平方米。积极推动历史遗留违建化解,完成世纪天成广场顶层、商务板块及裕福国际小区等区域遗留违建的处置工作。积极配合项目征迁,共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配合开展联合执法20次。
9.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全市共创建“红色物业”231家、“红色业委会”711个,提前实现“双红”全覆盖工作目标。持续深化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专项整治,262条线索均已结案,应当存入专户金额3784.13万元已全部存入专户。完成2021年度红色物业星级评价工作。出台《龙岩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及《关于印发管理管约等3个示范文本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管理制度建设。
10.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与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龙岩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指引(试行)》,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全市共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6162个,提前超额完成2022年度建设任务。
11.深化智慧化运用。执法办案及户外广告平台运用有序推进,全局所有行政执法及户外广告管理全流程事项均实现线上办理。完善智慧物业系统,提供电子投票、公示公开、专维金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龙岩智慧物业系统应用经验被省住建厅在全省推广。完成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新增17路监控点位建设和汇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获市政府批准,并获省级资金补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平稳运行,共立案105005件,结案104982件,按期处置率99.94%,结案率达99.98%;其中:e龙岩投诉转办件13494件,结案13493件,结案率99.99%,群众满意度98.88%。
12.推进项目竣工决算专项清理。认真梳理本局下属各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未竣工财务决算情况,逐一摸清项目基本情况、竣工决算管理存在问题,建立完善项目台账,细化问题清单、排定报审计划,加快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审进度。本局248个未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已报审219个,超额完成市财政“报审进度不低于50%”的要求。
13.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督促各服务外包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725处,排查整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190条,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中心城区20座市政桥梁抗震检测项目稳步推进,溪西桥、见龙立交桥维修加固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共摸排井盖15.2万余个,4360个问题井盖均已完成整改。
14.抓好防汛防涝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防暴雨应急响应等级,累计出动抢险人员11372人次、应急车辆1694辆次,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险情467处,整治易积水点42处,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后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有序推进龙腾北路五期地质灾害点、北二环及北三环隧道渗水病害、中心城区易积水点等整治提升工作。
15.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精准做好境外、市外输入病例和新罗区多起突发疫情的应急应对工作,全面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出做好全市城市管理领域1.56万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按时完成率100%。科学动态优化调整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城市运行顺畅。累计抽调8批次干部职工217人次参与高速公路口、火车站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6.深入开展“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牵头开展“爱心扶弱”关心关爱环卫工人专项提升行动,印发《龙岩市进一步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十项举措》,全面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为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物资近4000份;联合保险公司免费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每人10万元/年的意外险保障;完成10座环卫工人休息室、7座户外劳动者补给站改造。广泛开展“爱心济困”活动,积极发动干部职工为“两癌”母亲爱心捐款11405元,参加腾讯“99公益日”筹集善款2755元,为身患重病的聘用人员募捐36600元;组织做好139户挂钩贫困户入户走访工作,及时了解跟踪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发放帮扶慰问金69500元,并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直属二大队俞治华为重型血液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被评为2022年第四季度“福建好人”。
17.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持续做好闲置资产盘活,人民广场等各公园广场停车场实现规范收费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征收力度,2022年全局上缴国库收入4368.96万元,同比增长24.6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保持“三公”经费“零增长”基础上实现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5%。
(二)党建引领更加有力
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用好用活“三会一课”,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显著提升。强化先进典型培树,局团委获评“2021年度龙岩市五四红旗团委”,东城执法大队获评“2021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北城大执法大队赖嫔萍家庭获评“龙岩市最美家庭”。
2.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有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共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30场,受训人员2830余人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干部队伍思想动态管控。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各环节工作流程。
3.强化宣传引导。在本局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468条,其中81条被e龙岩、人民号等平台转载;在省、市传统主流媒体刊播新闻报导63篇;《闽西快讯》《闽西通讯》等政务内刊采用我局党委信息45条。与中级法院联合开展普法直播,在线解读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问题,观看直播人数达9.6万余人次。设置10处城市管理公益宣传栏。深入开展宣传“五进”活动,出动宣传车72台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90场次,发送宣传短信320万条。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各级纪委监委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通报及反腐专题片。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市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反馈相关人员处理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各类道德讲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家属修好家风建设“必修课”。扎实开展重要节假日“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三)巡察整改更加深入
扎实推进市委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整改。市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市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一组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征地拆迁)专项巡察二组反馈问题7个,6个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部分已完成、持续整改。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尤其是市政道路破路施工审批监管及物业小区内开挖施工与涉及安全生产的燃气、电力等管线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不够。二是市容管理不够均衡,个别区域、部分时段管理效果欠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问题回潮反弹仍存在。三是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及移交养机制不完善,一些配套绿化项目建设时标准低、施工规范履行不到位、缺陷养护期管理粗放甚至失管,导致后期管养困难、投入巨大。
三、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城市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点打好“五张牌”,践行“管理让城市更美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核心理念,持续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为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城市管理力量。
(一)提升城市管理品质。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大城管”格局。接续开展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好2023年绿化节点提升工程,持续打造城市园林绿化亮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打造一批示范区、试点县。加快推进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2023年2月底投入运行。持续跟进曹溪风腾、南城塔后坑、江山李子隔3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进度,推动项目尽早落地投产,缓解中心城区渣土消纳困境。
(二)打赢创城攻坚战。对标国检总评年标准,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空中缆线”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共享单车乱停放、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扰民等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创城总评年工作任务,守住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深化“大爱龙岩”精神文明品牌建设,持续开展“爱心扶弱”专项提升行动,落实进一步关心关爱环卫工人十项举措。
(三)深化违建治理。深化违建治理“四严四促”模式,持续保持违建治理高压态势,以e龙岩群众投诉举报为抓手,从严从快处置新增违建,重点整治新交付小区占用顶层公共露台、占用公共绿地违建行为;继续推动市政府尽快出台《龙岩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针对违法建筑不同情形以“一案一策”形式推动解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违建。
(四)加强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福建省城市管理条例》《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推动出台《龙岩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健全现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以案释法交流学习、执法资格考试等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五)深化智慧化建设。全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拓展执法办案系统、户外广告管理平台、渣土管理服务平台运用。全面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的优化,实现系统全功能运行。
(六)强化物业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作用,强化党建引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力度,助力基层治理。持续加强业主公共收益、专维金管理使用,有效保障业主权益。继续完成2023年390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七)狠抓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工作法”要求,建立城市管理品质提升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针对剩余34个历史遗留未完成竣工决算项目,认真分析制约报审工作进度原因并制定相应解决措施,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倒排时间表,全力推进、按单销号;重点对接发改、财政等部门,推进5个超概项目竣工决算报审工作。继续盘活公园广场亭台楼阁等闲置资产,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征收力度。
(八)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完善中心城区工程建设涉及挖掘路面审批及批后监管,重点加强开挖工程涉及燃气管道施工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健全城市防洪、排涝等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对接住建、城发,推进中心城区19个易涝点整治,完成龙腾北路五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处置及北三环隧道(红岭隧道)病害修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抓好人员健康管理。
(九)深化党的建设。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开展组织活动及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队伍政治素质,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问责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作风建设,重点查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遏制请托说情、“新官不理旧账”等不正之风。
附件:龙岩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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