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管理科
来源: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4-15 15:28

  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市容环境方面重大执法事项;负责办理依职责分工由本部门办理的市容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负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秩序,组织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办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参与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养护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33号(龙地万和城旁)

  联系电话:0597-225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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